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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缺乏證據意識和實踐經驗怎么辦?詳細閱讀
許多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通常只注重辯護對象是嫌疑人或被告人,忽視了其他當事人或證人,這是目前我國刑事辯護律師執業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同時也是對無罪辯護中重要辯護手段——證據意識的一種忽視。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就來詳細講解一下。 所謂證據意識,就是要高度重視當事人和證人提交證言存在漏洞和不足等問題,要從最大限度地保證證據真實性、客觀性和關聯性入手,正確認識證人證言作用地位與法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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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原因可能影響律師做無罪辯護?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某些刑事犯罪的辯護,通常都是由律師直接參與到訴訟中來,對案件最終處理結果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不是由當事人或者其他當事人委托辯護。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就來詳細講解一下。 1、律師會見不夠方便 因此律師會見當事人時也要考慮到律師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需要在看守所會見其案件有關資料時能否方便會見其。因為很多時候律師在會見當事人時因為手續不完備而不能很好地保障其會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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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刑后,哪種情況的減刑應當從嚴?詳細閱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辯護律師應當為其申請減刑或者假釋。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的減刑應當從嚴: (一)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罪犯 (二)被免予刑事處罰后又犯罪的罪犯 (三)犯罪分子所生子女未成年的罪犯 (四)犯罪分子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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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辯護律師有哪些辯護策略?詳細閱讀
辯護的實質就是尋找辯護策略,即尋找案件存在的原因并提供相應的解決方案。律師需要認真分析案件是否存在的原因,從而為被告人爭取相應的懲罰。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因此,律師要分析案情。具體來說:首先是要對案發原因進行分析。然后根據案件所涉及到的相關的罪行提出相應的辯護意見。最后再提出有利于被告人和有利于辯護詞。如果在一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存在錯誤起訴導致對案件事實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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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對死刑的適用情形是如何規定的?詳細閱讀
刑事辯護是指辯護律師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通過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發生的原因,并提出相應的辯護意見和辯護策略,從而為其爭取刑事責任,獲得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刑事訴訟活動。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死刑的適用情形有明確規定:“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暴力等情形之一人員死亡或者正在服刑時處死。”但是我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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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在死刑案件中的辯護作用有哪些?詳細閱讀
死刑案件的辯護是一種刑事辯護的方式,死刑案件也是一種特殊的刑事案件,在普通刑事案件中,律師擔任被告辯護律師并不存在與在案證據發生沖突且法律關系比較明確的問題,因此也就沒有必要通過會見在案證據來證明被告人有罪。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從刑事訴訟活動(特別是死刑案件)來看,死刑案件辯護律師會面臨著很多挑戰。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辯護律師一方面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和肉體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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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嗎?詳細閱讀
對于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或者核準無期徒刑在執行期間改變主意,不徹底賠償被害人損失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6條規定:“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或者無期徒刑在執行期間改變主意或者不徹底賠償被害人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據此可以看出對于“改頭換面”的被告在判決前已死亡,其近親屬有權要求支付喪葬費或者賠償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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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會被判處死刑?詳細閱讀
什么是死刑?中國法律對死刑的適用規定得很詳細,包括法定死刑、特別殘忍的死刑和不立即執行的死刑。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這三種死刑的適用又存在很多差異。有的死刑適用需要通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才能執行,有的則需要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才能執行。 死刑的適用應當嚴格掌握并慎重。中國有死刑立即執行的傳統,而這并不是死刑執行的最佳狀態。我國是一個刑法為國家而設立的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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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處死刑需要承擔哪些刑事責任?詳細閱讀
死刑是一種刑罰制度,是對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判處的嚴厲刑罰。據我國法律規定:死刑立即執行是我國刑事審判中的最高刑罰(不包括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對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來說判死刑是最好的結果,而且死刑具有法定的適用條件:首先被告人必須是故意犯罪;其次被告人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再次被告人具有法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最后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現;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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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回扣、手續費是否屬于受賄行為?詳細閱讀
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后進行營利活動的,屬于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受賄罪”。受賄罪不要求必須具備“收受回扣、手續費”或“索要或者非法收受公私財物”特點。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賄賂行為的對象。 賄賂是一種利誘行為,它的對象是金錢和財物,它是一種手段。賄賂可以是金錢,也可以是金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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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罪為請托人謀取利益是怎樣進行的?詳細閱讀
受賄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職務影響為請托人謀取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請托人財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行為。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且拒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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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者和無權力者應認定為受賄共同犯罪嗎?詳細閱讀
受賄案的不同情形下被認定為犯罪而未被提起公訴,這是對受賄罪與非權力者受賄罪立法精神上的最大不一致。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但從罪刑法定原則出發,必須從刑法第353條第1款明確規定犯罪構成時,才能認為是行賄罪或受賄罪和非權力者受賄案不同情形下被認定為犯罪而未被提起公訴的情形是正確的。 因為只有在刑法第353條第1款規定為不定形刑法第353條第2款規定為犯罪行為定義

21.8
億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1000
余家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1996
年是中國創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
余名律師,各領域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
30
萬+累計解決客戶疑難法律問題
70%
律師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