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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詳細閱讀
財產損失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實現,但精神損害是一種難以量化的無形損害。精神損害賠償只是對受害人的一種撫慰性財產,給賠償數額的確定帶來了一些困難。接下來我們專業的律師就來為您解答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在我國民法中,精神損害賠償主要有道歉賠償、名譽恢復賠償和金錢賠償兩種方式。針對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我們應該采取具體措施加以解決。我國目前的精神損害賠償金額通常是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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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能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詳細閱讀
作為公法,刑法是針對社會犯罪的,不受個人意志的影響,而作為私法的民法則體現在這方面對公民人格利益的保護,是使受害人得到經濟補償和精神慰藉。接下來我們專業的律師就來為您解答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些法學界人士認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與獨立民事訴訟只是程序上的不同,實質上不應有差別。其中對犯罪分子的懲罰與給予被侵害方一定的經濟補償的撫慰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刑事犯罪分子一經判定罪名成立就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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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的精神賠償請求如何得到保護?詳細閱讀
如毀容傷害案件,被告人的犯罪目的十分明確,即通過實施殘忍的物理和化學手段,意圖阻斷被害人同外界的社會人際交往,剝奪了被害人的人體形態美,使被害人正常的生理反映和心理活動均被深度抑制,甚至會出現厭世和輕生情緒。接下來我們專業的律師就來為您解答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認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既然已經確認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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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治療的情形如何處理?詳細閱讀
關于二次治療,因每個人體質的不同、損害程度的不同、醫療機構之間診斷技術的差異,導致審判中的個案之間也存在有很大的區別。對此,筆者認為,在實踐中應嚴格遵循“解釋”和證據規則的相關規定。接下來我們專業的律師就來為您解答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二次治療因侵權行為所致。權利與義務并存,對于賠償權利人要求賠償二次處理費用,必然是由于賠償權利人的侵害。同時,第二種處理方式應以侵權行為引起的第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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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事項的結論性協議對訴訟有何影響?詳細閱讀
如果當事人在網絡協議中雖然列明了我國部分進行賠償經濟事項,但經審查,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可以表示是就整個國家賠償事項的概括約定,這種發展情況下企業雙方也只能通過按照該協議履行,賠償權利人只能就該協議主張權利。接下來我們專業的律師就來為您解答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法院在審理該案時查明,雖然原、被告在“欠條”中只籠統的寫明“欠醫藥費15000元”,但原、被告的真實意思是針對賠償事宜的概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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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屬于侵權之債嗎?詳細閱讀
當事人就人身損害賠償達成的協議,構成對自身民事權利的處分,雙方不得任意撤銷其行為。賠償權利人應當按照約定主張權利,賠償義務人也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接下來我們專業的律師就來為您解答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人身損害一旦發生,便產生了侵權之債,該債務因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但當雙方對該債務進行協商并達成了一致性協議時,該債務便轉化為合同之債,只要雙方在達成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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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之間達成的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是無效的嗎?詳細閱讀
對于有特別狀況確需延長的,比如受害人在幼年時受到損害,在成年后人需接著治療的,則對該治療期限可賜予相應延長。那么該案的爭議焦點是曹某要求張某償付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損失共計38605元是否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接下來我們專業的律師就來為您解答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而解決該爭議的關鍵問題在于企業認定原、被告所達成的人身損害國家賠償協議是否可以有效。對此,現實中各地法院做法不同,理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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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管理城鎮居民人身損害標準有哪些意義?詳細閱讀
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以及被扶養人生活費不再進行區分城鄉居民可以分別通過計算,而是一個統一按照國家政府數據統計相關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社會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的城鎮居民指標分析計算。接下來我們專業的律師就來為您解答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慮: 第一,統一管理采用城鎮居民標準是對試點企業工作生活經驗的總結。2019年9月2日,我院下發《關于授權開展人身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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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停產整頓的具體情況如何?詳細閱讀
所謂“安全生產設施”,是指為了可以防止和消除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傷亡事故,防止生產設備遭到破壞,用以保障勞動者安全的技術教學設備、設施和各種用品。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的專業律師一起看看吧。 主要有:一是防護裝置,即用屏護方法使人體與生產中危險部分相隔離的裝置;二是保險裝置,即能自動消除生產中由于設備事故和部件損害而引起的人身事故危害的裝置,如安全閥、自動跳閘、卷揚限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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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生產安全要面臨的刑事處罰有哪些?詳細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了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犯罪主體,包括對生產、作業負有組織、指揮或者管理職責的負責人、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投資人等人員,以及直接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員。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的專業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本罪的主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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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作業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發生事故追訴標準是什么?詳細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公通字〔2008〕36號),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的專業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投資者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發生礦山企業生產信息安全事故,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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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怎么辦?詳細閱讀
1987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重大責任事故和玩忽職守案件造成經濟損失需追究刑事責任的數額標準應否作出規定問題的電話答復》第一條指出:重大責任事故和玩忽職守這兩類案件的案情往往比較復雜,二者造成經濟損失的數額標準只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據之一。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的專業律師一起看看吧。 不宜以此作為定罪的唯一依據。在實踐中,重大責任事故和瀆職行為造成的嚴重損失包

21.8
億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1000
余家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1996
年是中國創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
余名律師,各領域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
30
萬+累計解決客戶疑難法律問題
70%
律師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